第一冊•第五章 你唾棄之物,我亦不眷戀

第一冊•第五章 說法第一比丘尼──曇摩提那(Dhammadinnā)

書名|《心微笑了——佛陀時代的女性證悟道跡》

作者|釋了覺、釋了塵

若我們摯愛的伴侶突然減少對世俗的望,放棄財產及世俗的親密關係,心傾向於佛法,我們將會如何應對?是埋怨、極力挽留,還是給予最深的祝福?

身為婦人,曇摩提那(Dhammadinnā)卻作出另類的選擇——出家。她以傲然的骨氣,不屈服於世間的情愛及財富,以滅苦為目標,努力淨化自心。她修行的成果豐碩,甚至比過往摯愛伴侶的成就更勝一籌。由於她說法的能力出類拔萃,佛陀譽她為「說法第一比丘尼」。

伴侶成聖,化情為智

曇摩提那(Dhammadinnā,意為「法施」)出生於王舍城(Rājagaha)富者之家。她具有美麗容貌及高尚德行,生活豐足且安樂,凡是她所希求的皆得遂願。當她已達適婚的年齡時,嫁給富人維沙卡(Visākha),過著幸福的日子。

她的丈夫維沙卡與王舍城頻婆娑羅王(Bimbisāra)是要好的朋友。那時,佛陀為了兌現成道前與頻婆娑羅王的約定——成佛後先至頻婆娑羅王的國土教化,於是在度過首個雨安居後,佛陀於大曆一〇三年弗沙月1(Phussa)滿月日前往王舍城。2

當時,佛陀偕同千位阿羅漢,從象頭山(Gayāsīsa)前往王舍城附近的杖林苑(Suppatiṭṭha Cetiya)。頻婆娑羅王得知佛陀已抵達王舍城,歡喜地率領十二萬眾前往杖林苑向佛陀禮敬,維沙卡亦在此十二萬人之列。

佛陀為眾人說法,其中十一萬人證得須陀洹果,一萬人成為皈依三寶的在家居士。維沙卡在此法筵中證得須陀洹果,隨後在另一個場合聽聞佛陀說法,而證得斯陀含果。之後,他證得阿那含果。阿那含果階段的聖者,斷除了對感官樂的執著,他對可意的視覺目標、聲音、香氣、味道或身觸皆沒有了渴愛,斬斷了貪與瞋恚二結。

阿那含聖者的外相與行為將有著明顯的轉變,往常維沙卡笑臉盈盈而期待看見自己的妻子,如今他看起來卻十分沉穩及平靜。妻子曇摩提那一如既往守在窗戶,等待他的歸來,當她看見維沙卡沉穩的舉止時,心想︰「發生了什麼事?」

曇摩提那走下階梯並站立在樓梯下端,向維沙卡伸出她的手。然而,維沙卡並沒有像往常一般牽著她的手走上階梯、與她親密地交談,反而平靜地獨自走上樓。她心想︰「現在似乎不合時宜,待會我將在飯桌上向他了解發生了什麼事。」

然而,在用餐的時間,維沙卡並沒有像平常一樣與她同桌進食,反而沉默地獨自進食,猶如修習禪定的長老比丘一般。她心想︰「在傍晚的時候,我將詢問這究竟怎麼回事!」

然而傍晚時分,維沙卡並沒有進入他們同臥的房間,反而獨自睡臥在另一房間的小木床上。曇摩提那開始擔心︰「我的丈夫是不是已經有了其他的女人?是否有人刻意在我們之間挑撥離間、造成誤會?或是我做錯了什麼事嗎?」她的心中盤旋這些惱人的困惑。

相同的情況延續二至三天,她終於忍不住,決定打破沉默的僵局。於是,她進入維沙卡獨臥的房間,謙和地站立在維沙卡的身旁,行禮並合掌,期待丈夫給予回應。

維沙卡見到她後,說︰「為何你在這不合時宜的時刻,來到我的身邊?」

「不合時宜?是的,我的夫君!你已經變了,發生了什麼事呢?除了我之外,你是否已有其他的女人?」

「不是的,曇摩提那!並沒有這回事。」

「那麼,是否有人在我們之間進行挑撥、造成誤會呢?」

「不是的,並沒有這回事。」

「這樣的話,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事呢?」

「不是的,曇摩提那!你沒有做錯事。」

「倘若如此,為何你待我如此冷漠,猶如陌生人而非夫妻呢?這幾天,你沒有像往常一般對我說許多話了。」

維沙卡心想︰「心靈上的體驗是重要的事,出世間法甚深,不像世間事那般容易解釋,不向他人顯露為宜。但是我無法避開曇摩提那的質問,若我不回答,她將心碎。」

如此思惟後,他平靜地說︰「曇摩提那!你並沒有做錯些什麼。我聽聞佛陀說法後,有了超凡的體驗,了知出世間法。一位了解出世間法的人,世間的一切再也無可比擬。從今日起,我已不渴望滿足你我之間的愛戀及親密關係。」

他接著說︰「若你同意,我將把你父母給予的四億及我父母給予的另外四億,一共八億的財產,全歸你一人所擁有。你可以像對待你母親或姐姐那樣地對待我,我將接受你任何形式的照顧;若你不想住在此處,亦可選擇帶走那些財產,回到父母家去。若沒有其他男人照顧你,我也將會待你如同我的妹妹或女兒一樣地照顧你。」

捨棄世間,如棄唾穢

曇摩提那聽了維沙卡這番重要且坦誠的話後,內心感到滿足,她心想︰「這並非出自凡人口中所能道出的言語。我的丈夫必然已了悟真理,但這真理僅限於男人才能體證嗎?」當她如是思惟時,對維沙卡提問︰「真理僅限於男人方能體證嗎?女人是否也有能力體證呢?」

維沙卡說︰「曇摩提那!所有人,無論男或女,只要精勤於修習佛法,皆能成為佛法的繼承人。若過去的波羅蜜成熟,道果自然得成。」

「倘若如此,我不會提起如同涕唾或嘔吐穢物一般被你唾棄之物。請允許我出家!」曇摩提那視那八億財產如唾棄之物,心中並無絲毫眷戀。

維沙卡聽後歡喜地說︰「善哉!曇摩提那!我歡喜你立志於獲得道果。由於之前不知道你的志向,故未向你作出此建議。」

維沙卡立刻前往王宮覲見頻婆娑羅王,頻婆娑羅王問道︰「富人!你在這不合時宜的時刻來見我,有何事呢?」

「大王!曇摩提那希望出家成為比丘尼。」

「我該提供曇摩提那何物?」

「大王!我僅需兩項物品︰黃金轎子及整潔的城市。」

於是,頻婆娑羅王允諾執行這兩件事。

盛大典禮,出家為尼

維沙卡讓曇摩提那以香水沐浴,並讓她華麗盛裝地端坐在黃金轎子內。在曇摩提那及維沙卡的親戚們護送之下,此黃金轎子穿梭於佈滿熏香及花朵的城市。以如此盛大莊重的場面,曇摩提那被擔抬前往尼眾寺院。

抵達尼眾寺院後,維沙卡請求寺院的長老尼為曇摩提那剃度。尼師們誤以為維沙卡拋棄了自己的妻子,於是勸他說︰「富人!若她只是犯一、兩次錯,你就原諒她吧!」

維沙卡回答︰「聖尼們!我的妻子並沒有犯錯,她自願加入僧團。」

於是,在尼眾僧團中精通戒律的比丘尼,教導曇摩提那觀照「髮、毛、爪、齒、皮」為禪修業處,隨後為曇摩提那剃髮,並披上袈裟。

維沙卡禮敬曇摩提那,對她說︰「佛陀所宣說的法,最初善妙、中間善妙、結尾善妙。」語畢,他返回住處。

自從曇摩提那出家成為比丘尼之後,她得到眾人的尊敬,亦收到不同人的饋贈,拜訪的人接踵而至,以致她僅剩少許的時間能獨自禪修。她心想︰「雖然維沙卡維持在家居士的身分,但他已解決了生命的苦,而我的苦卻依然持續著。既然我已出家,應想辦法止息所有的苦。」

於是,她往詣老師及戒師處請求︰「尊敬的老師!我的心不悅於人群聚集處,對這充滿五的地方感到厭倦,我將前往鄉間的小寺院居住。」老師們念著她捨棄顯赫身世出家,對她的請求無法作出指責,於是帶她一同前往鄉間的寺院居住。

說法無礙,智慧如劍

當她居住於鄉間的寺院時,她已證得阿那含果,但尚未證得阿羅漢果。當時,她正往最高的道果而精勤努力,一心志向於涅槃。

於是她述說以下偈子,記載於《長老尼偈》︰

達最上果,志向涅槃心,
彼心不繫,堪稱上流者。3

由於曇摩提那比丘尼具足波羅蜜,她隨後在很短的時間內,即證得阿羅漢果,諸漏煩惱已捨,獲得三明、六種神通、四無礙解及八解脫。

《譬喻經》記載她的證悟宣言︰

我奉事導師,奉行佛之教,
已捨棄重擔,再生繫已斷。

由在家出家,而為無家已,
其義已得達,諸結縛滅盡。

我有諸神變,天耳界自在,
他心智自在,遵奉導師教。

我知宿世住,得天眼清淨,
一切諸漏盡,清淨善無垢。

燒盡諸煩惱,斷除一切有,
如象斷繫縛,我住於無漏。

我實善來哉,來至世尊前,
已逮得三明,完成佛教誨。

四種無礙解,此等八解脫,
以作證六通,圓滿佛教導。4

證得阿羅漢果後,她心中生起此念︰「應作之事皆已成辦,何需再住此處?我應前往王舍城,由於我的緣故,眾多親戚朋友將有機會累積福報。」她請求長老尼們與她一同返回王舍城。

維沙卡得知曇摩提那比丘尼回來了,心想︰「她在那麼短的時間內返回城內,是否對出家生活不滿意?」於是,在傍晚時分,他前往拜見曇摩提那比丘尼,對她恭敬禮拜後坐於一面。

此時,他心想︰「直白地向她提問是否不滿意出家生活,似乎不太適宜。」於是,他向曇摩提那比丘尼詢問法義︰「聖尼!佛陀說法時,以世俗諦說『自身』,此『自身』所指為何?」

身為阿那含聖者,維沙卡知道此基礎問題的答案,他採取漸進式的問題鋪陳,以了解曇摩提那比丘尼的心靈進展。

曇摩提那比丘尼回答︰「賢友維沙卡!此等五取蘊,為世尊所說的『自身』,即:色取蘊、受取蘊、想取蘊、行取蘊、識取蘊。」

曇摩提那比丘尼的回答值得深思,凡夫將五取蘊認為是「我」或「我的」,而實際上並沒有一個獨立自主的「我」存在,純粹是凡夫對五取蘊的執著,持續地讓他們有錯誤的幻覺,認為五取蘊為堅固的「我」,這是「身見」。

「善哉!聖尼!」接著,維沙卡又問︰「此五蘊集起的因緣為何?」

「賢友維沙卡!渴愛引誘當來之生,伴隨喜貪,樂此處、樂彼處者即:5、有愛6及無有愛7。」

如此,二人來回提問及解答,談論的法義涵蓋四聖諦、八正道、三行、三受、四禪八定、如何進入滅盡定等甚深法義。曇摩提那比丘尼一一回答維沙卡的問題,回應疾速猶如飛馳的駿馬,答案精準猶如鋒利刀刃切斷蓮梗一般,維沙卡見識了曇摩提那比丘尼智慧之鋒利。此法義問答,收錄在《中部•有明小經》8(Cūḷavedallasuttaṃ)。

維沙卡已問盡所有他了知至阿那含道果的相關範圍,於是進階到他所未證、與阿羅漢道果相關的知識,維沙卡問︰「什麼與涅槃對比呢?」

曇摩提那比丘尼了知他僅是阿那含聖者,心想︰「他已越過自己的範圍。」

於是說︰「賢友維沙卡!此問題的深度,超越你所能理解的範圍。賢友維沙卡! 梵行以涅槃為深入、以涅槃為彼岸、以涅槃為究竟。若你想了解,應往詣世尊之處,問其深義,如世尊所說的那般受持。」

維沙卡聽聞曇摩提那比丘尼的回答,歡喜、隨喜地從座而起,禮敬比丘尼,作右繞禮敬後,往詣佛陀的住處。抵達佛陀的住處,他頂禮世尊坐於一面,並向佛陀複述與曇摩提那比丘尼的所有法義問答。

佛陀聽後說︰「我的女兒曇摩提那比丘尼,對過去、現在、未來諸蘊已無執取。」隨後說出此偈︰

前後與中間,彼無有一物,
不著一物者,是謂婆羅門。9

前、後、中間分別指的是︰過去諸蘊、未來諸蘊及現在諸蘊。對於這些諸蘊,已沒有因愛執而造作,沒有貪及任何取著,這即是所謂的「婆羅門」。

佛陀說︰「維沙卡!曇摩提那比丘尼是賢智者。維沙卡!曇摩提那比丘尼是大慧者。維沙卡!你若以此法義向我提問,我亦如曇摩提那比丘尼所說的一般如是作答。如曇摩提那比丘尼所說,此即是其義,應當如是受持。」維沙卡心滿意足,歡喜於佛陀的教導。

曇摩提那比丘尼的說法,佛陀印證為如佛親自所說的法一般,佛陀如此認可曇摩提那比丘尼的智慧。

有一次,佛陀在祇樹給孤獨園說法時,向大眾說︰「比丘們!在我的比丘尼弟子中,說法者,以曇摩提那為第一。」10

佛陀給予曇摩提那比丘尼崇高的讚譽,對大眾說︰「比丘尼說法師,賢智如曇摩提那者,我未曾見。諸比丘!汝等應銘記。」11

多生善願,今得圓成

曇摩提那比丘尼在短時間內證得阿羅漢果,被佛陀譽為比丘尼弟子中說法第一者,這與她過去世所累積的波羅蜜及發願有深切的淵源。

十萬劫前,在勝蓮華佛(Padumuttara Buddha)出於世間時,曇摩提那是鵞城(Haṃsavatī)某戶人家的取水婢女,她嚴持淨戒且聰穎。當時,勝蓮華佛二上首弟子之一的蘇伽陀比丘(Sujāta)剛從滅盡定出定,走出寺院而入城托缽。此時,取水婢女持瓶前往汲水處,在街道上值遇蘇伽陀比丘。她生起淨信而布施蛋糕給予蘇伽陀比丘。

蘇伽陀比丘為了讓她獲得布施的利益,在該處坐下食用她所供養的蛋糕。取水婢女心生歡喜且信心倍增,她邀請蘇伽陀比丘至自己的住處接受飲食供養。為了供養蘇伽陀比丘,她將自己的頭髮剪下售賣,並將所獲得的些許錢幣換作飲食,恭敬地供養蘇伽陀比丘。當取水婢女的雇主得悉她所做的善行後,將她許配給自己的兒子。由此取水婢女擺脫了貧窮,成為富貴人家的媳婦。

有一次,她與家婆前往寺院聽聞勝蓮華佛說法。那時,佛陀嘉許某位比丘尼,並譽為「說法第一比丘尼」。她聽聞後歡喜,邀請佛陀為首的比丘僧團接受飲食供養。她作廣大布施後禮敬佛陀,並發願獲得如該比丘尼一般的功德及殊榮。

勝蓮華佛為其授記︰

為我樂奉侍,僧伽亦同侍。
努力聞正法,志功德增。

賢善者!
如是汝歡喜,願果將得成。

十萬劫之後,出生釋迦族,
彼名喬達摩,尊師在世間。

汝於彼法中,為繼承嗣子,
名曇摩提那,尊師女弟子。12

她聽聞後心生歡喜,終生虔敬奉侍佛陀一切所需的物品。由於此善業,她捨報後往三十三天。

九十二劫前,在弗沙佛(Phussa Buddha)的教法時期,她與維沙卡是一對富有的夫婦。那時,弗沙佛的父親迦亞瑟那王(Jayasena)虔敬供養以弗沙佛為首的僧團,其他人因此而失去了供養的因緣,城內無人有機會供養弗沙佛。

當時,弗沙佛同父異母的三位王兄心想︰「如何有機會供養我們的兄長——弗沙佛呢?」於是他們策劃一場邊界叛亂,使迦亞瑟那王派遣他們前往平息叛亂。當他們成功平息叛亂賦歸時,迦亞瑟那王歡喜賜願,以滿他們心中所求。

三位王子趁此機會提出請求,願在七年之間供養弗沙佛。然而,迦亞瑟那王以期限太長為由,不給予允諾。他們遞減至六年、五年、四年、三年、二年、一年、七個月、六個月,直至三個月時,迦亞瑟那王終於答應。於是,三位王子歡喜地前往弗沙佛之處,邀請佛陀在為期三個月的雨安居期間,接受他們的住處及飲食供養,佛陀默然而許。

三位王子雀躍歡喜,命令丞相(頻婆娑羅王的前生)建造寺院,作為佛陀及九萬比丘眾雨安居的住處。當寺院建造完成時,王子與千位士兵迎請以佛陀為首的僧團,盛重地將寺院獻給佛陀,並安排二千五百名侍者,侍奉四資具供養。雨安居期間,三位王子與千位士兵身著樹皮染色之衣,住在寺院內受持八齋戒、聞法及侍奉僧團。

此段期間,王子的財務大臣(維沙卡的前生)及妻子(曇摩提那的前生)代替王子履行供養僧眾的職務。他們負責從王子倉庫中取出食糧物品,以供養佛陀為首的僧伽。他們將取出的食糧交給丞相,丞相則交給城內十一萬民眾,以烹煮每日供養佛陀及僧眾的飲食。當財務大臣交代妻子準備所需的供養物品時,其妻常取出雙倍的數量以作供養,此善行讓她得以累積廣大的波羅蜜。

在迦葉佛(Kassapa Buddha)的教法時期,她出生為剎帝利,乃迦尸國(Kāsi)奇奇國王(Kiki)七位公主中排行第六位,名蘇丹瑪(Sudhammā)。公主們嚮往出家修行,然而父王卻不允許。於是,她們以在家居士身修習梵行長達兩萬年。蘇丹瑪公主與姐妹們共同布施寺院予僧團,終生行善。

奇奇國王的七位公主,依序是喬達摩佛教法時期的懺摩(Khemā)、蓮華色(Uppalavaṇṇā)、波吒左羅(Paṭācārā)、跋陀軍陀羅蓋薩(Bhaddā Kuṇḍalakesā)、翅舍瞿曇彌(Kisāgotamī)、曇摩提那(Dhammadinnā)及毘舍佉(Visākhā)。

從該處沒後,她轉生三十三天。十萬劫間,她僅出生於天界及人間,直至此最後一生,為富人維沙卡之妻。身為富人之妻,在知悉丈夫的心已超越凡夫的境界,無法回到過去的恩愛時光,她不陷入悲傷沮喪。反之,她不亢不卑地拒絕維沙卡給予的財產,選擇讓心如從泥沼長出的淨蓮般,走向清淨的出家梵行。此充滿智慧及賢明的選擇,在她精進努力下,快速地證得阿羅漢果,甚至比阿那含聖者維沙卡居士有更高的成就。

此證悟典故傳為佳話,印證在修持道上,只要願意踏出第一步,源於過去波羅蜜之差別,誰能領先抵達涅槃的彼岸尚未知數。每一個人過去是否曾經累積波羅蜜,自己或許並不知曉。因此,在修行路上切勿輕言放棄,猶如曇摩提那比丘尼的最後一生,她在法上的努力終於水到渠成,圓滿成辦心願。即使我們在此生的波羅蜜尚未圓滿具足,亦莫辜負過去生的努力而停擺不前。且讓每一生的努力,如涓涓水滴匯聚成海,圓滿心願的那一天終會到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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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說法第一比丘尼——曇摩提那

02 說法第一比丘尼——曇摩提那

03 說法第一比丘尼——曇摩提那

04 說法第一比丘尼——曇摩提那

05 說法第一比丘尼——曇摩提那

Footnotes

  1. 大曆一〇三年相當於西元前589年;弗沙月(Phussa)大約在十二月至一月之間。
  2. 佛陀為兌現與頻婆娑羅王的承諾,而前往王舍城的事跡,請參閱第一冊第二章「無畏獅子吼」。
  3. 《長老尼偈》第12偈。
  4. 《譬喻經》四•3品23•第30~36偈。
  5. 愛︰對望的渴愛,指感官對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的渴愛。
  6. 有愛︰對生命的渴愛,「有」指生命及存在,認為永恆,與此類「常見」同時生起的貪愛。
  7. 無有愛︰對斷滅的渴愛,持斷滅見者認為生命結束即斷滅消失,與此類「斷見」同時生起的貪愛。
  8. 《中部》44經。
  9. 《法句經》第421偈。
  10. 《增支部》1集239經。巴利文「Etadaggaṃ bhikkhave mama sāvikānaṃ bhikkhunīnaṃ dhammakathikānaṃ yadidaṃ dhammadinnā」。
  11. 《譬喻經》四•3品23•第28~29偈。
  12. 《譬喻經》四•3品23•第9~12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