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波帕默尊者
2019年12月27日|泰國解脫園寺
編譯|禪窗
新來的中國人一定要了解修行的原則。修行不只是打坐和經行。不是久久地打坐和經行,不是一定要做十四個手部動作,不是只是觀腹部的升降,這些都只是修行的外殼,只是修行的外在形式。(修行)真正的重點在於要培養覺性,我們修行就是要培養覺性。
泰國有一種螃蟹是寄生在河蚌裡的,等它長大之後,就會換一個殼兒。修行也是,(我們)一會兒做這個形式,一會兒做那個形式,其實都只是外殼。(修行)真正的本質是:我們要訓練(自己)有覺性!有覺性並不難,不停地覺知身,不停地覺知心。覺知只是去感覺,(而)不是去打壓,不是去緊盯,不是思維也不是想。
中國人的弱點就是很喜歡想,總是想:修行怎麼樣才對?怎麼樣才好?如果帶著貪心去修行,我們就會改造心。比如,像這位比丘尼師父,(你)喜歡去改造心,把它裝修得一動不動的,(這樣)根本是沒有抓住修行的要點。
修行真正的目的,是為了讓心可以離苦,不是為了要別的東西。心之所以有苦,是因為它以為這個身、這個心——是「我」,是「我的」。一旦身體老,就變成了「我」老;一旦身體病,就變成了「我」病;一旦身體死,就變成了「我」死。當我們的心有快樂的時候,我們以為「我」快樂;當心有痛苦的時候,我們以為「我」痛苦——這是因為我們對於身跟心(有)誤解,以為它是「我」,所以一旦身體發生了什麼,心裡發生了什麼,心就會有苦生起。
只要心有「想要」生起,就已經有苦了。心什麼時候有「想要」,什麼時候就有苦。我們修行,就是為了要讓所有的欲望都不再生起,徹底止息。其實,我們的欲望或「想要」全部都只是——想讓身心快樂,想讓身心可以不苦。所有的想要,都只是為了這個。比如,我們去看電影、去聽音樂、去玩、去旅遊,(都是)為了獲得快樂。找配偶,希望可以有快樂;有孩子,希望可以有快樂;有錢,希望可以有快樂。
事實上,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是想追求快樂的,但是,快樂非常的短暫。只是「想要」有快樂就已經有苦了,根本來不及失望,就已經苦了。
因此,如果我們本來想要離苦,卻不停地去找快樂,那是不可能離苦的。因為只是「想要」快樂,本身就已經苦了。掙扎著獲得了快樂,就已經很累了,而快樂跟我們短暫地在一起,很快又會消失。實際上,每個人都想離苦。平常普通人不停地在尋找快樂,越拼命的找,痛苦越會增加,而佛陀教導我們要去「知道」,說苦是有因的。我們心裡面的苦,有因才會生,(苦的因)就是想要,就是欲望。
心裡(何)時有想要,何時就會有苦。我們要去看事實,(去看)心每一次有「想要」,它是不是真的苦,要自己去體會。
當心什麼時候有「想要」,如果我們去觀察,就會看到,每一次有「想要」,每一次都會有苦。一旦我們看到「想要」會讓我們生起苦,我們就會「想要」——「不想要」,想要「不想要」又會苦,因為還是「想要」。因此,佛陀並沒有教導(我們)直接去讓自己不想要,不是這麼教的。拼命地強迫心「不想要」,我們是做不到的,(因為)沒有誰可以控制得了心。佛陀教導(我們)要去直接解決「想要」的根源。
大家跟得上嗎?最開始我們有苦,佛陀教導我們去了解苦因——究竟在哪裡?苦因在於有「想要」,在於有欲望。佛陀繼續教導說,「想要」的根源,在於不知道身心的實相。「想要」——如果(我們)去看的話,其實就(只)是想讓身、心快樂,想讓身、心不苦,就只是局限在於滿足身心趨樂避苦的欲望裡。想要成為總理,以為成為總理後會很酷,就越「想要」,(以為)迎合了「想要」之後會有快樂。
每一次「想要」的結果全部都是苦。
我們想透過「想要」去對治「想要」是不可能的。比如,我們知道「想要」生起會導致苦,我們就會「想要」不想要,想要「不想要」,那還是「想要」——稱之為「無有愛」,想「沒有」,想「不成為」。我們一定要清楚欲望的根源,是不了解身心的實相。如果我們知道身心的實相,知道身本身就是苦,心本身就是苦,想要或欲望就再也不會生起。
知道身心的實相,稱之為「明」;不知道身心的實相,稱之為「無明」。因此,如果我們(能夠)直接清除無明,欲望——就是「想要」再也不會生起。一旦沒有了「想要」,心裡面的苦,(就)再也不存在了。因此,佛陀的開示全部都是符合因果(法則)的。有因,也就是有無明,不知道身心的實相,所以才會生起欲望,欲望是果,是無明的結果,這個欲望又會變成因,變成苦的因,讓我們生起苦。
因此,佛陀的法,全部都是符合因果法則的。要想清除結果,是辦不到的,只能在因地上面用功。什麼時候還有欲望存在,苦就依然存在。什麼時候還有無明存在,欲望就存在。無明是什麼?無明就是不知道實相。不知道苦,不知道苦因,不知道滅,不知道「道」——即不知道「四聖諦」。
「四聖諦」是佛教最重要的法。如果我們沒有徹見「四聖諦」,就依然還會生死輪迴。無明存在,欲望就會生起,就會構建苦,就會再次造作,輪迴就不會結束。
「四聖諦」分為四條,即:苦、集、滅、道。
在我們真正實修的時候怎麼辦?要去知苦,那個稱之為「苦」的事物,並不是失戀痛苦之類的事物,在「四聖諦」裡面的苦,就是我們自己的身與心,也就是名法與色法——這個稱之為「苦」。
對於苦,我們的職責是去知道。去覺知身,去覺知心。常常地去覺知,直到看到實相——這個身本身就是苦。心就再也不會對身體有執著,對於身體的欲望,就再也不會生起。有覺性,有智慧,不停地去探究心,探究名法,看到了名法的實相,知道它本身就是苦。所有的感覺本身是苦,作為感知所緣的心本身也是苦。一旦我們看到了名法的實相——它本身就是苦,心就再也不會執著名法,不再執著心本身。
一旦我們不再執著身,不再執著心——這個稱之為:清楚地徹見到「苦」了,我們就不再執著。如